精實新聞 2012-04-13 07:47:54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財政部長劉憶如12日晚間公佈「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方案」之財政部版本,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針對企業部份,維持最低稅負制,但調降扣除額,將基本所得額扣除之金額由現行2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稅率則由現行稅率10%提高為12%,法定稅率由10%~12%修正為12%~15%,並依照國際慣例排除外資。
另外,證所稅採盈虧互抵原則,證券及期貨、選擇權之交易損失得於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扣除不足者,得於以後5年度之交易所得中扣除;並有長期持有優惠:持有股票滿5年以上者,以交易所得之半數為當年度所得額。
財政部表示,所得計算是交易時之成交金額減掉原始取得成本、必要費用和扣除額。成本認定方面,依帳載實際取得成本採下列方法認定,一是有價證券部分採個別辨認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方法;二是期貨及選擇權部分採先進先出,但到期前指定平倉者,得採個別辨認法。
劉憶如表示,為符合量能課稅和公平原則,決定企業維持最低稅負制,過去有繳交證券資本利得稅的企業大約只有0.22%,但金額佔營所稅的金額約4.9%,戶數不多但金額很高。至於未來證所稅將有多少稅收,因是新方案,仍須等申報時才會知道。
另外,劉憶如也表示,財政部提出的版本是參考財政健全小組分組座談會討論及各界意見,於量能課稅原則下,兼顧稅收穩定、稽徵成本、市場及經濟衝擊與國際競爭力等因素的方案,也是採取漸進原則、簡單可行、受影響人數較少、對資本市場及經濟層面衝擊較小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