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新光澳幣十年期保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7日核准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新光澳幣十年期保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澳幣2億元,基金保管機構由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澳幣1,000萬元。
該基金之到期保本比率為本金之100%。該基金主要投資於澳洲中央和地方政府所發行之債券,除投資於前揭固定收益產品之外,將投資於利率交換契約,該利率交換契約屬非在證券交易市場之證券相關商品,應符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保本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之規範。另基金之存續期間為自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至2024年5月3日止。(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