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6-05-26 17:11:01 陳怡潔 發佈
台新新光金(2887)旗下台新銀行爆出理專挪用高齡客戶資金案、且未依規定向金管會通報;金管會今(26)日開鍘重罰,核處台新銀行1,400萬元罰鍰,並祭出停止受理高資產財管、高雄資產管理專區業務新客戶1個月的處分,也要求台新銀行需增加作業風險資本計提。
金管會今日宣布通過對台新國際商業銀行違反法令之裁罰處分案。台新銀發生理財專員涉挪用客戶款項共計約157萬元,且未依規定向金管會通報,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且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法核處1,400萬元罰鍰,並需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及受理新客戶於高雄資產管理專區辦理試辦業務1個月,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
金管會指出,該行前理專張員涉自2021年12月至2023年10月挪用客戶款項,受影響客戶數2人,所涉金額約157萬元;另本會於2025年2月25日至3月28日對該行辦理一般業務檢查,發現該行於2024年1月22日及2025年3月11日內部查察後決定不向主管機關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且該行處理上述案件過程,有未確實對客戶辦理資產核對作業、未就案關理專不當行為深入瞭解發生原因及研議加強控管措施等缺失。上開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金管會指出,該行有兩大缺失:
一是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包含未完善建立ATM異常交易偵測機制、未完善建立理專於洽談室內為客戶辦理交易之控管機制、未完善建立理專代客戶辦理交易之確認機制。
二是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包含未執行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機制、未確實督導員工遵循行為準則及作業準則、未確實執行理專外出控管機制、內部查核未詳盡。
因此,金管會依銀行法規定,對台新銀行核處1,400萬元罰鍰,並停止該行受理新客戶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及受理新客戶於高雄資產管理專區辦理試辦業務1個月,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
金管會也同步祭出四項監理要求事項,一是請該行依銀行公會「會員及指定機構違法失職人員資料報送作業要點」規定,報送本案違法失職人員張員;二是請該行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總行督導人員責任,及就未通報重大偶發事件部分檢討法令遵循主管責任,並全面清查是否有其他未向本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之情事;三是請該行落實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及加強對客戶宣導應定期檢視對帳單、勿將金融卡及密碼交付行員保管及勿私下交付現金予理專,重視自身權益維護;四是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要求該行增加作業風險之相關資本計提;因此,台新銀需增提26億元的資本計提。
金管會表示,誠信為金融機構經營最核心之價值。金管會除督促台新銀行就本案違失事項確實檢討改善、依責任地圖全面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亦將持續要求金融機構落實法令遵循,強化內部控制及稽核機制,並要求董事會與高階經理人切實負起督導責任,建立並維持良好之員工行為管理與誠信組織文化,以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客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