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洧:紹興濱海新城管委會對浙江昶洧投資金額擬增至1億人民幣,並變更為中外合資公司
2015/12/28 14:4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529)昶洧-補充公告-代子公司昶洧香港有限公司(TPHK)公告修正與紹興濱海新城管理委員會合作協議
1.事實發生日:104/12/28
2.公司名稱:昶洧香港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依昶洧香港有限公司104年11月30日配股基準日自結計算,本公司持有該子公司之股權比例為38.64%;另子公司並未持有母公司之股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一、萬隆(上海)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於2015年12月15日出具”昶洧香港有限公司無形資產出資項目涉及的與GPS設備進行通訊的設備及方法等10項專利技術所有權市場價值評估報告目錄”(下稱”報告”)後,經紹興濱海新城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評核該報告後,決定投資昶洧香港有限公司(下稱”昶洧香港”)的子公司”浙江昶洧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下稱”浙江昶洧”),使原投資金額從人民幣一千萬元提高至人民幣一億元,並將浙江昶洧變更為中外合資公司。昶洧香港與管委會於2015年12月28日共同簽訂增補協議書,將原有的合作協議書內容修正。
二、此外浙江昶洧與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亦於2015年12月28日,就”純電動乘用車建設項目”共同簽署工程諮詢合同,以協助浙江昶洧完成中國對於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投資項目與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審查之要求。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昶洧香港與管委會增補協議書之限制條款:根據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政策designtimesp=15366>,汽車製造企業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於50%,為符合申報電動車生產資質企業的相關要求,雙方擬先由管委會入資昶洧香港子公司浙江昶洧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嗣後再由昶洧香港為主、管委會積極協助,合力引進其他社會資本入股,以達成中資持股比例不少於50%的要求。
(2)有關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待董事會決議增資計劃後再另行公告。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