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揚光董事會決議現增發行普通股1000萬股案,更新發行價格
2021/04/09 17:5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668)中揚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更新發行價格)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下稱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發行價格之定價基準日,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向金管會申報案件時之暫定每股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依前述規定訂定,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金額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將視發行時市場狀況授權董事長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第2項規定,提撥發行普通股總額之10%即1,000,000股辦理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增資發行新股之80%計8,000,000股由本公司原有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持股份比例儘先分認。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轉投資大陸子公司東莞晶彩光學有限公司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0年3月18日第四屆第六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案。
(2)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認股基準日及各股東每仟股可認購現金增資新股之數額,擬請授權董事長俟本次現金增資案件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全權訂定。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亦一併擬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4)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個股K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