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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3)泓德能源-創-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改列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3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總金額100,000,000元,股數1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新台幣172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考量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500,00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8,50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之15%,計1,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股數8,500,000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及本公司113年6月7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辦理上市前之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優先分認之規定。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包括但不限於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議定及簽署承銷等所有相關文件,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於符合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範圍內處理相關事宜,並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申報等一切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宜等其他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求而有修正必要,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