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持續開發新經濟特區,前3季經濟特區共獲242.5兆印尼盾投資

2024/12/02 12:28

印尼持續開發新經濟特區,本(2024)年前3季全印尼經濟特區總共獲得242.5兆印尼盾投資(約152億美元)

本(2024)年10月初,印尼政府新設2個經濟特區,分別為萬丹國際教育、科技與健康經濟特區(KEK Edukasi, Teknologi, dan Kesehatan Internasional Banten)及巴淡國際健康旅遊經濟特區(KEK Pariwisata dan Kesehatan Internasional Batam)。此外,另有6個經濟特區提案,尚待總統簽署頒布特別法確立其經濟特區地位。目前已立案之經濟特區共計24個,明(2025)年初,經濟特區總數可達30個,包含工業型及觀光型經濟特區。

印尼經濟協調部長Airlangga Hartarto表示,本年前3季全印尼經濟特區總共獲得242.5兆印尼盾投資(約152億美元),並創造151,260個工作機會,共計394家企業進駐經濟特區。

針對印尼政府持續設立經濟特區事,雅加達郵報分析如次:

1. 設立經濟特區是否強化區域經濟發展仍有待觀察:

(1) 印尼政府設立經濟特區考量為均衡區域發展、支持工業化及創造就業機會,尤其針對印尼低度開發區域。惟據印尼經濟特區委員會統計,印尼經濟特區分布並不均衡。目前已設立及即將設立之經濟特區分布情形略以,爪哇島10個,蘇門答臘島8個,加里曼丹島4個,峇里島2個,蘇拉威西島3個,努沙登加拉群島1個,摩鹿加群島1個,巴布亞島1個。

(2) 根據印尼中央統計局(BPS)上(2023)年統計,爪哇島地區生產總值(GRDP)為11.71千兆印尼盾(約7,394億美元),而全國生產總值為20.53千兆印尼盾(約1.2兆美元),即印尼GDP之57%集中在爪哇島;蘇門答臘島生產總值占全國GDP之22%,其地區生產總值為4.52千兆印尼盾(約2,854億美元)。而印尼目前經濟特區有60%位於爪哇島及蘇門答臘島,因此各界擔憂經濟特區之設立是否符合政府目標,以及經濟特區能否解決印尼各地區社會與經濟差距問題。

2.  經濟特區提供之稅務優惠可能影響政府稅收:

(1) 據印尼財政部2020年第237號部長令(關於所得稅、關稅及消費稅),企業在經濟特區投資可享所得稅、加值稅(VAT)、進口稅及消費稅等稅務優惠。依投資規模,企業在經濟特區投資可享10年至20年不等之免稅期(tax holiday)優惠。此外,企業在經濟特區內活動可豁免加值稅、進口稅及消費稅。

(2) 提供上述投資優惠屬於稅收支出(tax expenditure),將使國庫收入減少。投資優惠措施主要目的為招商,並透過投資案提升經濟及基礎建設發展,惟政府應評估國家提供投資優惠後,是否獲得相對應之經濟發展效益。

(3) 印尼總統Prabowo Subianto上任後,指示稅收目標自GDP之10%提高到23%,表示印尼稅務總局需額外徵收至少4.72千兆印尼盾(約2,980億美元)稅收。為達成P氏此一目標,印尼需要強大稅基,並盡量減少稅收支出(稅務優惠),甚至可能須考慮限制成立新經濟特區。雅加達郵報認為,成熟工業區或產業聚落基本上能夠獨立吸引投資,即使無特殊稅務優惠亦然。如在這些已開發地區設立新經濟特區,將會減少印尼潛在稅收收入。(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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