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清算行遴選開始 今日見十銀行負責人

2012/09/07 12:30

精實新聞 2012-09-07 12:30:42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中央銀行7日宣布,央行與人民銀行簽署之「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行政院已於昨日核定。央行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8條第3項規定及該備忘錄共識訂定「大陸地區新臺幣清算行遴選規定」,並於今日發布施行。

央行表示,為利遴選工作之進行,並爭取時效,央行已於本日上午邀集在大陸地區設有分行之十家外匯指定銀行負責人,來行會商在大陸地區設立新臺幣清算行相關事宜,並當面說明上述規定內容,俾其及早準備相關申請文件。

目前在大陸設有分行的國銀共有10家,國泰世華銀行、第一銀行、土地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和台灣銀行共5家於上海設立分行;彰化銀行為昆山分行;合作金庫和兆豐銀行為蘇州分行;華南銀行設立深圳分行;以及本週甫開業的玉山銀行東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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