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對誠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誠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3月26日對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2%以上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3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