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7-12-26 08:55:41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欲推動「金金分離」監理政策(即同一集團不宜持有兩家以上同類型金融機構),昨(25)日在立法院財委會時表示,擬訂出明確的界線,並將以法規明訂,預計在2個月內提出;至於政府100%持有的公股銀行和泛公股銀行,若均由財政部指派董事代表,可不適用競業禁止的規定。
顧立雄指出,金管會將於2個月內針對「金金分離」提出法規修改方向,並將優先從金控、銀行相關規定檢討起,至於需不需要送交立法院修法,目前仍在檢視中。例如銀行法35-1條即明訂「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兼任其他銀行任何職務」,負責人範圍涵蓋董事;而35-2條有規定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並授權金管會訂子法,因此,目前產金分離規定是在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中規定。
顧立雄強調,金管會將加強「金金分離」的法制化程序,讓規範的那一條線更明確。而若金金不分離,同一公司指派的代表在不同銀行擔任董事,會牽涉到競業禁止問題,因此,金管會希望金融業投資者,最好能只擔任一家金融機構的董事。而目前像寶佳資產管理公司在台中銀(2812)、三信商銀都有董事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