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一銀違反洗錢防制法,遭處罰鍰140萬元

2017/11/03 09:5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92)第一金-代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公告受金管會處分案之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11/02
2.違規情形:
(一)對大額通貨交易未申報:對達一定金額以上之代收款項交易得免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惟對非屬前揭代收款項之大額通貨交易,因建檔時歸類錯誤,致未申報。
(二)對疑似洗錢交易未申報:對客戶經常替代他人或由不同之第三人存提大筆款項出入特定帳戶之疑似洗錢交易案件,未依規定申報。
3.罰鍰金額:新台幣140萬元整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行為時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3項及第8條第4項規定,各核處新臺幣40萬元及100萬元罰鍰。
5.預計改善措施:已採取相關改善內控措施並加強落實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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