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4-05-19 12:03:57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針對台商在越南受暴動波及之損害與救濟,如何提供台商具體協助,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9日邀請經濟部、外交部、僑委會等相關部會進行專案報告。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表示,雖然20年前簽訂台越投保協定時,並未將第三地轉投資台商納入,但將向越方正式要求,只要投資計畫部登記有案的台商均應適用。
杜紫軍指出,將根據個別廠商受損情況,向越南政府洽談對受損台商最有利的求償方式,包括現金賠償、減稅、債務免除等都是國際賠償之可行方式。根據台越投保協定,未來得經過雙方友好協商3-9個月,如協商破局,則台灣企業可以向國際商會提出國際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