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與印尼更新投資保護協定於2024年8月1日生效
依據瑞士聯邦委員會2024年8月2日公布,瑞士與印尼原於1974年6月簽署投資保護協定,並於2016年4月屆期。之後歷經多次談判,瑞士與印尼於2022年5月24日簽署更新版投資保護協定,歷經徵詢意見及聯邦議會批准等國內程序,於2024年8月1日生效。
新版投資保護協定較舊版增加仲裁法庭對法條的適用與解釋的自由裁量權的附加條款、國家監管權的規範、企業社會責任、反貪腐條款及永續發展目標等,確保瑞士在印尼的投資免受政治風險的影響,反之亦然。具體而言,該協定防止國家歧視性措施及非法徵收等,及保障與投資相關的支付可自由移轉;如有必要,爭端解決程序讓國家及投資者在國際仲裁法庭上可強制遵守該協定。
瑞士是全球十大資本輸出國之一,海外直接投資存量超過13,180億瑞郎,對外洽簽超過110個投資協定;印尼為瑞士在亞洲直接投資主要目的國之一,截至2022年底投資超過18億瑞郎。(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