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對達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延遲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處以新台幣5萬元違約金。 達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10年3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1條第1項第7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