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5-12-14 12:18:59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立法院今(14)日三讀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賦予廢污水及放流水回收利用的明確法律框架,未來臺灣水資源利用除了水庫水、川流水、地下水、伏流水、海淡水外,將再加入再生水,預定民國120年再生水使用達到每日132萬噸目標。而工業未來成長所需用水,將多使用如再生水等新興水源,如此不僅可促進發展,也不會因增用自來水而排擠民生用水。
水利署指出,就每噸工業用水成本結構來看,目前工業用水主要來自自來水源,用水成本包含自來水水費平均約11元,如需增加軟水程序降低硬度尚需5元處理費,如需高品質用水如自行設置UF+RO淨水者,處理費約13元,視不同用水水質,用水成本實際為11~29元,以RO級再生水建設及營運成本約20~30元觀之,需高品質、大量用水者,再生水即具有價格競爭優勢。
全球目前再生水商機高達6,000億美元,且每年以5%速度成長,發展條例立法後,臺灣本島配合污廢水廠的處理量,預估民國120年可開發再生水達每日132萬噸,佔公共供水系統之供水量約10%,此可帶動再生水系統建設及營運等周邊關聯產業。
水利署表示,政府近期計畫將於105年至110年優先推動鳳山溪、福田、永康、臨海、安平、豐原等6處再生水示範廠之興建,預計投入建設經費150多億元,其中高雄市鳳山溪再生水廠預計於年底前公告招商,預定107年初期產水規模為每日2.5萬噸、108年全期產水規模為每日4.5萬噸,供應予臨海工業區使用,此低導電度軟水供應工業使用,水質較自來水好,用水廠商可省去降低硬度、導電度處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