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對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5萬元違約金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處分有價證券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情事,惟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