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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1)中光電-代中光電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發起人會議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迅捷投資(股)公司 董事
迅捷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許信介 董事
瀚宇彩晶(股)公司 董事
瀚宇彩晶(股)公司代表人焦佑麒 董事
謝漢萍 董事
何新斌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中光電投資控股(股)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贊成、反對、棄權及無效票分別為:
208,860,896權、14,772,166權、5,248,184權及0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