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升擬以現金取得至鴻科技50~52%普通股股權,上限5億元

2016/01/25 17:2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231)為升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以現金取得至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52%之普通股股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至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5/1/25~105/2/2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投資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取得至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52%之普通股股權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05年01月26日至105年02月22日間支付股權價款上限為500,000,000元。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考依據:勝傑會計師事務所塗勝傑會計師出具之為升電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至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公平價值評估報告」書決策單位: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迄目前為止,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截至104年第3季止)中總資產比例:
不高於15.16%及股東權益比例:不高於22.30%,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為1,268,644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因應市場趨勢擬發展車聯網市場,欲整合至鴻公司無線通訊技術並利用本公司相關車用感測器技術發展車聯網道路安全管理系統市場,藉由轉投資至鴻公司應可提升未來營運動能,有助於業務拓展。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最近期個體/個別財務報告期末總資產為103年個體財報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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