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9949)琉園-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事實發生日:114/03/14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上海里透水晶制品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持有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6,91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5,12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為子公司上海里透水晶制品有限公司短期融通資金需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上海琉園水晶制品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上海琉園公司已完成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法定所有權已為上海金玖榮科貿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權,截至目前尚未完成非標的資產清理,於完成經營權移轉手續前,本公司對上海琉園公司仍具有實質控制力,故仍列為關係人。(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7,896(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072(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進銷貨業務往來資金需求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2,192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22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新增之資金貸與金額45120仟元自114年4月1日起申請動用。(2)原資金貸與餘額27072仟元,實際動支金額0元,於114年3月31日資金貸與額度到期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