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天然氣在德國的用途主要為供暖用(一)
根據德國聯邦環境署(Umweltbundesamt)的數據,2021年可再生能源在供電領域佔總用電量(Bruttostromverbrauch;註1)的41.1%(2020年為45.2%);不過可再生能源在消費面如供暖領域僅佔16.5%,運輸領域僅佔6.8%,相對低很多。
石油、天然氣和煤炭仍然是德國(以及歐洲)最重要的能源,特別是進一步用於如發電、移動、工業或家庭供暖所需前的所謂初級能源(Primärenergie;註2)。根據德國聯邦環境署的數據,2021年德國初級能源消費(Primärenergieverbrauch)依能源類別分別為:石油和天然氣仍是主要能源,分別佔32%和27%、無煙煤Steinkohle和褐煤的能源佔18%、可再生能源僅佔16%、核能佔6%。
根據德國聯邦環境署的數據,目前德國能源產量約為3,400 peta焦耳(PJ=1015 Joule,能源計量單位),相當於德國初級能源消費總量的28%,也就是德國須進口各種能源以供應約70%的所需能源,主要的進口能源為天然氣和石油;根據德國聯邦地球科學與自然資源研究所(Bundesanstalt für Geowissenschaften und Rohstoffe)的數據,2020年德國的進口依存度為天然氣95%、石油98%、無煙煤100%(註3);德國55%的天然氣消費量、三分之一的進口石油,以及半數的進口煤炭都來自俄羅斯;根據聯邦統計局的數據,2021年德國從俄羅斯進口的石油和天然氣價值194億歐元。
天然氣在德國主要用於提供暖氣和熱水。
關於能源轉型通常會論及電力或交通;儘管然目前德國超過40%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註4),僅約15%的電力來自天然氣發電廠,但天然氣佔供熱領域的47%仍為最重要的能源。
根據德國聯邦環境署的數據,供暖和製冷佔德國最終能源消耗量(Endenergieverbrauch;註5)超過50%;熱能以多種方式被使用,包括房間供暖或空調、熱水和處理熱(Prozesswärme;註6)、冷卻;截至目前為止,供暖產業所需能源僅約17%來自可再生能源。
根據德國聯邦能源與水資源管理協會(Bundesverband der Energie- und Wasserwirtschaft;BDEW)的分析,德國半數房屋採用天然氣供暖,另有四分之一的公寓用油取暖。
工業中,天然氣也是處理熱的最重要能源;根據德國聯邦統計局的數據,天然氣是2020年工業最重要的能源,佔31%,其次是電力21%,礦物油和礦物油產品佔16%,煤炭佔16%。
註1:總電力消費量(Bruttostromverbrauch):所有國內總電力生產量(包括風能、水力、太陽能、煤炭、石油、天然氣和其他),加上由國外進口的電量,再減去出口電量;總電力消費量中,會有部分電力因在傳輸過程中損失而無法傳達到最終用戶,如有些流經電網的電力會因產生熱能而損耗,有些發電站需要電力才能運作,如抽水蓄能設施的運作需要電力才能抽水;扣除這些損耗後,便是所謂的「淨電力消費量(Nettostromverbrauch)」。
註2:初級能源(Primärenergie;英文:primary energy):又稱「一次能源」或「原始能源」,指天然形成的能源,尚未轉化或轉變處理的能源,包括石油、天然氣、無煙煤或褐煤、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風能、水電、地熱能或生物質能,以及核燃料如鈾等;初級能源中有一部分並非直接消費,而是轉變為次級能源(secondary energy)後才得以消費,例如:煤轉變為電、焦炭、煤氣,或是原油轉變為汽油、燃料油等;有些次級能源也可再轉變為其他能源,如燃料油、柴油轉變為電能。
註3:根據德國聯邦環境署的數據,德國最重要的國產能源是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佔國產能源超過一半;初級能源褐煤的自給率是100%;高度依賴進口的能源除了礦物油、天然氣和無煙煤外,核能用鈾也必須100%進口。
註4:根據德國弗勞恩霍夫爾研究所(Fraunhofer Institut)的數據,可再生能源在2020年總發電量約為246 TWh,佔半數以上的公共淨發電量;淨發電總量除公共淨發電量外,還包括工商業企業的自發電量,主要透過天然氣發電;根據德國聯邦環境署的數據,2020年可再生能源佔總發電量的45%。
註5:最終能源消費量(Endenergieverbrauch):最終能源指的是到達最終消費者的能源,因此,最終能源為初級能源轉換和運輸後的剩餘部分;最終消費者包括私人家庭、工業、商業、貿易、服務及運輸產業等。
註6:處理熱(Prozesswärme)是許多技術過程和製程(乾燥、蒸煮、熔化、鑄造等)所需的熱量。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