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1-04-27 09:44:30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上證報報導,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六部委昨(26)日聯合發布《關於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意見》,對從事轉租經營的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行為進行規範,住房租賃企業應將經營的房源信息納入所在城市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住房租賃企業單次收取租金原則上不超3個月;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企業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租金貸」,不得誘導承租人使用「租金貸」。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次政策是針對「二房東」,長租公寓及其市場的首個系統監管政策,有助於規範市場經營,過去租金的收取等沒有監管,導致資金方面出現很多問題,也是金融風險的來源點。
近年來,中國部分從事轉租經營的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錯配建立資金池,控制房源、哄抬租金,有的甚至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信貸資金,變相展開金融業務,少數住房租賃企業資金鏈斷裂,嚴重影響住房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為此,《意見》中明確要求各地加強住房租賃企業從業管理,展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合理調控住房租金水準。
《意見》中要求,規範住房租賃經營行為,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將經營的房源信息納入所在城市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單次收取租金的週期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支付房屋權利人的租金原則上不高於收取承租人的租金;展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企業單次收取租金超過3個月,或單次收取押金超過1個月,應納入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帳戶。同時,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企業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租金貸」,不得誘導承租人使用「租金貸」;金融機構嚴格管理住房租賃消費貸款,加強授信審查和用途管理,對住房租賃企業加強名單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