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4-08-21 16:57:47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台灣大(3045)合併台灣之星後,未依規定於今(2024)年6月30日繳回超額頻寬,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不符其網路設置計畫屆期未改正」,先後對台灣大開罰960萬元。台灣大依行政法院調解庭要求,提出九大公益補償方案和三項要求,對此,NCC主秘黃文哲今(21)日回應,指稱台灣大提出的要求不合理,並表示NCC未來不再與台灣大進行調解程序,將直接走法律程序。
NCC指出,台灣大除了提出九大公益回饋方案,也去函NCC提出三大要求,包含展延繳還超額頻譜、取消罰金且以後不能再罰、以及要求NCC四位委員要親自參加調解。
黃文哲表示,台灣大提出的這三大要求「匪夷所思」,不再調解了,會直接走法律程序。他並強調,NCC是希望業者按照規範走、按照計畫好好執行,也並不希望祭出處罰,因為這對企業商譽而言,是很大的傷害;呼籲台灣大盡快完成付款,並依照變更後的網路計畫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