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04-02-24 13:06:31 記者 黃玲惠 報導
(經濟部國貿局2/24)今年的拉斯維加斯消費電子展上,有關音響視訊及其他媒體分享的家用傳輸設備處處可見,不過其中大多數不是還未上市就是貴得令人招架不住。
但是,如果只是想把諸如數位電視錄製器、衛星天線、有線電視接收器或 DVD 播放器的訊號傳送至家中其他的電視上,消費者目前不用花到 100 元便可買到可用的裝置,即使這些產品看起來並非尖端科技。
這類裝置稱為「視訊傳送器」(video sender),他們當初的開發目的是讓人們在家中不同電視機上共用一台錄放影機,以及 DVD 播放機,如今鑑於這些電子產品的價位已相當低,所以對於大部分人而言,與其搞一大堆連線裝置還不如直接再買一台錄放影機或 DVD。
不過,隨著一些先進的數位娛樂設備逐漸問世,這些裝置不僅價昂,也通常要求用戶支付月費,所以前述的視訊傳送器因此愈來愈流行。
例如數位視訊錄影機便是資源分享的好對象之一,以TiVo 為例,消費者如果額外購置一台這類裝置,所需成本至少是 149 元外加每月 12.95 元的月費,但是消費者如果使用一台視訊傳送器,便可與家中的其他電視機分享這個設備的功能。同樣的,視訊傳送器也可用來分享有線電視或衛星電視,省下購買或租用額外線路的費用。
視訊傳送器由一個發訊器以及一個接收器組成,其中的發訊器連接在訊號發送裝置的音視訊輸出接頭(通常為 RCA接頭),接收器則插入遠端另一台電視的 RCA 接頭或天線輸入端。
在紐約時報專欄作家麥吉德(Larry Magid)最近的實際經驗中,他採用紐約 Terk Technologies 公司的 Leapfrog LF-30S (75 元)產品來分享 TiVo 與衛星電視的訊號,其中一台電視放在客廳,另一台則置於樓上房間內,結果他表示,在大部分的時間內,這項視訊傳送器的效果及影像清晰度都不錯,但偶而會有一些訊號干擾。
因為,大多數視訊傳送器也是使用 2.4GHz 的頻率,與Wi-Fi 網路及許多無線電話使用的頻率相同,甚至微波爐也可能會與 2.4GHz 的頻率產生干擾,不過這些現象只有當這些設備同時使用時才會發生。
解決之道是購買使用有線連接而非無線的視訊傳送器,例如 Terk 公司的Leapfrog Home Network 系統(型號 LF-10S)透過電話線路來傳送節目訊號。
其他類似的產品還包括 RF-Link Technology 公司售價 109 元的 Wavecom Sr;Radio Shack 公司售價 100 元的 Audio/Video;以及 X10 公司售價 88 元的Wireless Video Sender,他們的傳輸有效距離是大約150 呎,不過實際情況仍得視消費者的住屋而定。
大部分這些視訊傳送器都可讓用戶從遠端的電視機使用一般的遙控器操縱,只要把遙控器對準接收器,這些遙控器的紅外線訊號便會傳回發訊器,然後由錄放影機或有線電視機頂盒接收。
此外,大多數這類視訊傳送器也都具有擴充的功能,例如再花 50 元購買一個 Leapfrog 的接收器,消費者也將可在廚房收看衛星電視或有線電視。
當然,並非所有的數位娛樂媒體訊號都來自於機頂盒或DVD 播放機,已有愈來愈多的消費者在個人電腦上儲存音樂、照片或甚至電影檔案,所以有些視訊傳送器還可讓消費者在全家各個放有電視機或音響的角落來擷取這些檔案。
例如 X10 公司的 Lola Wireless TV-Music System 可從電視機來尋找電腦上的 MP3 音樂檔案,並直接從電視或互連的音響系統來收聽這些音樂。這套售價才 42 元的Lola 裝置的核心是一個 2.4GHz 頻率的無線影音發訊器,但它還包含一套軟體以及可用來傳輸電腦音樂檔案的遙控器,不過它的基本版型號只支援具有綜合視訊或S-video 端的視窗架構電腦,對於一般比較常見的電腦而言,該公司則提供售價 100 元的 Lola Wireless VGASystem,它可與任何配備標準 VGA 螢幕的電腦搭配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大部分這些產品的開發商都是相對較小的業者,但大型的電子巨擘也已開始摩拳擦掌準備介入這市場。
這從這次消費電子展到處都在談論家用電腦媒體中心的話題,便可驗證得到,但是在這種時代來臨之前,使用便宜的視訊傳送器已可建立這樣的家庭娛樂網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