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 公告本公司第一批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2026/10/27 09:0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346)力晶-公告本公司第一批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5/10/2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第一批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3.因應措施:
(1)買回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仟元):新台幣1,000,000仟元。
(3)買回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新台幣55元。
a.每日於公司官網(https://www.powerchiptech.com)公告當日預計買回價格。
b.賣回價格必須與申請當日本公司欲買回之價格一致才會受理。
(4)第一批次買回股份期間:民國115年10月27日起至民國115年11月6日下午4時30分
止於買回期間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送)達(含傳真)「股東申請公司買回股份
申請書」,本公司保留最終審核權。
受理買回股份申請書期間:
民國115年10月27日起至民國115年11月6日下午4時30分止。
每日上午9:00-下午4:30寄(送)達(含傳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恕不受理逾時
傳真。
※提醒:受理股東賣回申請需於115年11月6日下午4時30分前提出。
股務代理機構收到申請書後,始進行後續作業,並以掛號方式寄送辦理過戶所需
資料予股東。請股東於「股東申請公司買回股份申請書」填寫可收掛號的地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以下簡稱:股務代理機構)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電話:(02)2702-3999
傳真:(02)2708-2200
(5)預定賣回程序:若實際作業時程有所變更將另行公告及通知股東。
a.115年11月6日(五)下午4時30分收件截止,確認申請的股東名單。
b.115年11月9日(一)股務代理機構將過戶資料以掛號方式寄送予股東。
c.115年11月10日(二)至115年11月16日(一),股東收到過戶資料,完成繳稅及過戶,
過戶資料及說明如下第三項。
d.115年11月20日(五)將賣回價款匯款至貴股東指定金融機構帳戶。
(6)經本公司審核並同意股東賣回作業,過戶資料及說明如下:
a.股東持有股數存於登錄帳者:
股務代理機構將過戶資料(證券交易稅單、673傳票、「股東自願賣回股票同意書」
等)以掛號方式寄送予股東,請股東於收到後五個營業日內繳清證交稅款後,持該
完稅稅單、673傳票、「股東自願賣回股票同意書」及原留印鑑至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過戶。
b.股東持有股數存於券商帳戶者:
股務代理機構將過戶資料(證券交易稅單、375傳票、「股東自願賣回股票同意書」
等)以掛號方式寄送股東,請股東於收到後五個營業日內繳清證交稅款後,持該完
稅稅單、375傳票、證券存摺及證券商開戶印鑑至持有股票所在券商辦理過戶,並
填寫「股東自願賣回股票同意書」寄回股務代理機構或一併委請券商代轉至股務代
理機構。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注意事項:
(1)本次賣回股份所產生之證券交易稅依法由股東負擔,請依規定繳納稅款後,再辦
理後續交割及過戶手續。
(2)本次庫藏股買回作業由力晶創新投資控股公司保有最終審核權,如遇調整買回價
格,另洽股東同意。逾期提出申請,或申請文件不完整、不符合規定者,恕不受
理。力晶創新投資控股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將於收件次一營業日以電話或電子郵
件通知不受理原因。
(3)本公告係第一批次庫藏股買回之執行公告。第一批次執行完畢後,如合計買回金
額尚未達新臺幣10億元之上限,力晶創新投資控股公司將於董事會決議通過之庫
藏股買回期間內繼續執行,相關事項將另行公告。
(4)買回股份之合計金額如已達本次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0億元),力晶創
新投資控股公司將即時於公司網站公告申請截止時間,並依公告時間停止受理申
請。
個股K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