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10-11 10:36:46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財政部公布證所稅施行細節,市場預期,大多投資人仍將採取設算制課稅,而此制不適用盈虧互抵及長期持有優惠規定,因此雖然財政部對核實制從寬計算,在投資人仍以設算制為大宗的情況下,台股行情仍難以受惠。
證所稅部分施行細則草案出爐,財政部表示,以從寬、簡便為徵納原則,投資人若欲選擇核實課稅,必須主動在今年11月16日到12月15日間向券商申請選定核實課稅,但若沒有提出申請,將被視為「設算扣繳」;同一人若有兩個以上帳戶或在不同券商開戶,則只能選擇一種課稅方式。
核實制部分,在後年5月申報證所稅時,可以先加總當年度出售的全部股票所得,只要呈現虧損,不論個別股票賺賠,即可免申報繳稅;只有總所得呈現正獲利時,才需進一步計算各別股票的賺賠與稅率。
設算制部分,102年至103年若適用設算課稅,當出售日前一交易日台股未達8,500點時均不課稅;股價指數若超過8,500點,將以股票出售金額就源扣繳千分之零點二至零點六所得稅,不適用盈虧互抵及長期持有之優惠規定。
市場預期,大多投資人仍將採取設算制課稅,因不適用盈虧互抵及長期持有優惠規定,所以雖然證所稅核實制小幅鬆綁,對台股的激勵效果仍相當有限;在不考量盈虧互抵的情況下,投資人明年課徵證所稅時就沒有成本上的考量,因此市場期待的第四季作帳行情恐怕也難以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