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案遭股東興訟,旭泓:應不影響併入中美晶

2013/11/15 09:39

精實新聞 2013-11-15 09:39:05 記者 羅毓嘉 報導

太陽能電池廠旭泓(5217)日前於股東臨時會中通過與中美晶(5483)合併議案,遭股東提起訴訟主張該案應撤銷,旭泓代理發言人簡明輝表示,9月30日的股東臨時會出席股數達法定基準、議案亦經出席股東照案通過,初步評估該訴訟案應不致影響旭泓與中美晶的合併時程,惟旭泓也會在正式接獲訴訟文件後,再對投資人提具更完整說明。

旭泓目前有50.95%股權為中美晶所持有,雙方董事會在今年8月通過擬議合併,旭泓擬在明年1月起併入中美晶,成為中美晶旗下的太陽能電池事業部門。旭泓也在今年9月30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併入中美晶、以及撤銷公開發行等議案。

不過,旭泓在昨(14)日接獲股務代理機構通知,指出公司的張姓股東於11月13日發函櫃買中心,稱其已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公司股東臨時會中第一案「與中美矽晶製品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及第二案「撤銷公開發行及因合併而辦理解散案」應予撤銷。

旭泓代理發言人簡明輝說明,目前旭泓尚未接獲法院正式訴狀,因此還未能確認該位股東的具體主張為何,不過在今年9月底的股東臨時會上,旭泓股東出席股數為161,297,718股,佔總發行股數的64.38%、已超過法定開會人數下限,且相關議案由會議主席徵詢全體在場股東後,亦表達無異議而照案通過,議案通過的法律效力應無疑義,公司初步評估該訴訟案應不致影響旭泓與中美晶的合併時程。

據了解,該位提起訴訟的張姓股東持股比重約在1%以下,9月30日亦未出席旭泓股東臨時會,而是在股東臨時會後方委由律師,向旭泓表達對議案的異議、並主張股臨會通過議案應予撤銷的立場。

旭泓代理發言人簡明輝強調,針對股東興訟內容,旭泓將在收到法院訴狀後針對其訴訟主張進一步對外釐清、說明。

旭泓產品以P型高效太陽能電池為主,產品的最高轉換效率及平均轉換效率均為國內同業最高。中美晶著眼於長期策略發展所需、並提高集團的整體戰略佈局,且讓中美晶能成為國內太陽能產業中兼具生產高效率晶片與電池的製造商,因此決議合併目前持股比重已經過半的旭泓,冀拉高集團產能與技術的整合程度。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