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第2階段電價調整實施日期,經濟部能源局重申,行政院長於17日立法行政部門議事運作研討會宣布,第2階段電價合理化係延後至102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能源局強調,浮動電價為第二階段電價緩漲之配套,故需等第2階段電價調漲後方才實施,且因浮動電價初步決定係按季檢討,故最快自103年起才開始實施。
能源局表示,原訂於101年12月10日開始實施第2階段電價調整,係暫緩至102年10月1日起實施,其調整幅度則依台電公司原已公告於101年12月10日起實施的電價進行調整。依照台電公司提供資料,第2階段調整的合計平均調幅約10.7%,其中住宅平均調幅為4.8%。
有關電價合理化配套的浮動電價整體制度部分,能源局表示,台電公司雖已擬妥草案,惟為使電價調整制度化,並反映市場成本,尚需重新檢討研議,並經電價諮詢會討論後,方才得以定案。能源局指出,因浮動電價為第2階段電價調整緩漲的配套,且因浮動電價是採按季檢討,因此最快要到103年起才會實施。(資料來源:經濟部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