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非歐盟內部電力市場一部分,恐增添電網穩定運作風險

2026/09/24 15:49

分析瑞士與歐盟之電力協議

瑞士與歐盟電力系統緊密相連:透過41條輸電線路跨境運輸,然從法律角度而言,瑞士並非歐盟內部電力市場的一部分,這日益加劇瑞士電力供應安全和電網穩定運作的成本及風險,故與歐盟達成電力協議(Stromabkommen)將確保瑞士融入歐盟電力系統,並加強歐盟的電力交易和交換。

歐盟電力系統:自1990年以來,建立起一體化的電力市場,電力交易可按日、也可提前數天、數週甚至數月進行,且交易量是瑞士電力消耗量的30倍。統一的市場規則及跨境電網的最佳化利用,為電力市場創造出具有經濟效率的價格並提供稀缺訊號,這降低歐盟電力系統對發電廠的需求,促進成員國統一市場價格,並降低消費者成本。但由於發電量和消耗量的差異及受到電網瓶頸的影響,價格差異仍然存在。

瑞士在電力領域面臨之困境:迄今在法律上尚未融入歐盟電力市場,因此與鄰國的合作正面臨限制,歐盟電力系統是由參與該電網的各方依據各自利益進行最佳化,故瑞士電力系統的特殊性日益被忽略。然若瑞士要實現2050年的氣候目標,必須推動能源電氣化、擴大再生能源規模、關閉化石燃料發電廠,並根據需求發展核能,故未來跨境電力流動將日益增加,這也意味著瑞士若無法成為歐盟電力系統一員,將面臨成本與風險上升。

電力協議帶給瑞士的優勢:使瑞士得以參與歐盟電力市場,瑞士將能以平等地位進入歐盟電力市場、交易系統及電力協調機構,該協議將對瑞士靈活的水力發電有利,未來得以在更大的市場中銷售,並能平衡短期供需波動的市場,促進電力交易,亦確保電網的穩定性,從而強化供電安全。同時,得以擴展再生能源,並有助於在2050年前順利過渡至氣候中立的能源系統。

電力協議涵蓋之內容:電力的生產、輸電、配電及電力交易與供應,此外,與電力相關的其他領域亦涵蓋在內,包括環境、再生能源及基礎設施,另外電力協議並未規定瑞士必須適用未明列的法律文件或歐盟規則,因此水力發電特許權、水力使用費或特許權期滿後的收回權均不受任何限制;反之亦未包含任何要求將發電廠或電網私有化的規定。根據 Ecoplan 的一項研究指出,電力協議可在2050年前為瑞士電力產業帶來近10 億瑞士法郎的額外收益,此外由於瑞士可能對境內發電需求減少,瑞士新建電廠的建設與營運成本每年最高可降低高達10億瑞士法郎。

電力協議下的監管機制:瑞方則承諾建立一套亦適用於歐盟的電力補助監管機制,例如針對再生能源的補助或針對發電廠的投資補助,此外,該機制須確保政府補貼不會產生跨境競爭;監管將由瑞士獨立的監管機構及瑞士法院負責執行。瑞士原則上承諾,未來將採納於電力協議適用範圍內的新或修訂後的歐盟法規;另一方面,歐盟承諾定期更新電力協議,以避免出現法律漏洞。瑞方可透過歐盟相關機構,積極表達訴求,亦可拒絕,然在此情況下,可啟動爭議解決程序:則將由獨立仲裁庭裁定此舉是否合法,且歐盟法院不會就爭議案件作出裁決,亦不得主動介入仲裁程序。總體而言,無論是瑞士還是歐盟的體制規則,皆為瑞士提供法律確定性。透過電力協議瑞士得以在該領域,進一步發展與歐盟的雙邊關係,並使其終端消費者及電力產業皆從中受益。(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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