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5-12-24 09:53:23 數位內容中心 發佈
立法院23日三讀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並要求行政院成立由院長召集之「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負責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國AI事務、審議國家AI發展綱領。
該法條將AI定義為具自主運行能力、透過機器學習與演算法對實體或虛擬環境產出預測、內容、建議或決策之系統。
新法並要求政府推動AI應遵循永續發展與福祉、人類自主、隱私保護、資安與安全、透明可解釋、公平不歧視及問責等七大原則,並規範高風險應用需明確責任歸屬、救濟或保險機制;遇侵害人民生命、破壞社會秩序、國安或造假等情事,應依法限制或禁止。
條文並規定政府於財政能力範圍內寬列預算、推動國際合作、促進勞動權益與技術再培訓,數位發展部負責推動與國際接軌之AI風險分類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