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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2)聯亞藥-公告股東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等19人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共同召集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12/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代表人陳啟祥/法人董事代表人
聯亞生技開發發(股)公司代表人周大任/法人董事代表人
美商UBI TW Holdings, LLC/法人董事
美商UBI TW Holdings, LLC代表人Eric Sean Tautfest/法人董事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12/19~116/12/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3年股東臨時會投票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