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4-02-04 12:45:15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大陸國家發改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聯合下達通知,要求各地在2014年3月底前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各地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年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3%-4%之間(具體由各地結合情況自行確定),或CPI中糧食價格年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10%,作為聯動機制啟動臨界條件。
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據權威人士處獲悉,大陸今(2014)年GDP擬增長7.5%左右,CPI目標擬設定在3.5%。分析認為,稍高的物價調控目標為油、電、水、氣等資源價格改革預留空間。
通知規定,各地要以省級或地市級為單位統一啟動或者中止聯動機制,不得進一步下放至縣區級。當CPI或者CPI中的糧食價格年漲幅連續3個月達到臨界條件時,要及時啟動聯動機制,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通知明確,各地要以省級或地市級為單位確定統一的價格臨時補貼標準,並按照保證不低於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生活影響的原則,在全省(區、市)範圍內設定統一的價格臨時補貼最低標準。按月計算價格臨時補貼額,按季發放。
通知還要求,價格臨時補貼資金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的價格臨時補貼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中央財政將繼續按現行渠道加大對城鄉低保和撫恤優待等資金的投入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