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臺北地院等五家法院執行命令,扣押公司對彰銀等銀行存款債權暨不動產(補充)

2021/01/06 18:1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41)台開補充公告本公司與台中市政府間合作開發臺中工業區事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與臺中市政府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及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北院忠109司執全助木字第811號、新北院賢109司執全助霄字第560號、新院嶽109司執全助聖字第197號、投院明109司執全助和字第74號及橋院嬌109司執全助育字第237號
4.事實發生日:110/01/0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有關本公司與台中市政府間合作開發臺中工業區事宜,其中有關超成本約4.29億元如何分配事宜,雙方尚有爭議並由臺中地方法院審理中(詳如109年01月04日本公司重大訊息),今臺中地方法院囑託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等五家前述法院發扣押命令執行彰化商業銀行等銀行存款債權暨扣押不動產。
6.處理過程:本公司於本日頃接獲前述五家法院執行命令,除依法公告外,前已委任律師聲請撤銷假扣押,刻正由臺中高等法院審理中。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因前述五家法院執行命令,扣押本公司對彰化商業銀行等銀行存款債權暨不動產,影響本公司未來資金調度。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外,已委請律師針對法院裁定提起抗告,依法請求撤銷該假扣押。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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