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對中國大陸等膠版油墨作出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布,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於2024年1月6日發布第ADC40號案件的最新公告,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和韓國的膠版油墨(Offset Printing Ink in the form of paste)作出反傾銷第一次日落複審否定性終裁,裁定若取消涉案產品反傾銷稅,巴基斯坦國內產業可能將不會遭受實質性損害或損害威脅,因此決定終止對大陸和韓國膠版油墨徵收反傾銷稅。涉案產品為糊狀膠版油墨或油基膠版油墨,但不包括水基、UV基、溶劑基、柔版凹版印刷油墨和液體、粉末或固體形式的油墨。
2015年12月7日,巴基斯坦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和韓國的膠版油墨啟動反傾銷調查。2017年7月21日,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對該案作出否定性終裁,決定不對上述國家涉案產品徵收反傾銷稅,並退還已徵收的臨時反傾銷稅。2017年8月31日,巴基斯坦申請方DIC Pakistan Limited就該案終裁結果向巴基斯坦反傾銷上訴法庭提起上訴。2022年4月7日,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發布公告,應巴基斯坦反傾銷上訴法庭於2022年2月22日提出的重審要求,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重審並修改該案原審終裁結果,決定對涉案產品以成本加運費價格徵收反傾銷稅,措施自2022年4月7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7月20日止。2022年7月19日,巴基斯坦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日落複審調查,涉案產品的巴基斯坦稅則號為3215.1110、3215.1190、3215.1910和3215.1990。(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