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通過關於電池可拆卸性之新授權規章(delegated regulation)
歐盟執委會於2026年7月14日通過關於電池可拆卸性(removability)之授權規章。歐洲議會與歐盟部長理事會將有2個月時間可針對該項授權規章提出任何異議;倘無異議,該項授權規章將在歐盟公報公布後20日正式生效。
一、產品可攜式電池原則上應可拆卸更換:根據歐盟電池規章(EU Batteries Regulation, EUBR),在歐盟境內銷售之產品,其可攜式電池(portable batteries)原則上必須能讓消費者自行拆卸與更換。藉此可延長產品使用壽命,並使電池回收更加容易。
二、豁免條件:若拆開裝置可能會有安全風險,或技術限制導致消費者難以自行拆卸,則可給予豁免。這類產品包括可能讓兒童暴露於風險之產品、可能接觸水的產品、設計上極為輕巧精密的裝置,以及在危險工業環境中使用的設備。
三、豁免清單:
(一)現行列於豁免清單的產品,主要出於安全考量,包括醫療器材及所謂濕性家電(wet appliances),如電動牙刷或洗牙機等產品。
(二)本次新增6類產品,包括智慧手錶和健身手環等穿戴裝置、電子玩具,及防爆工業設備(用於易爆環境的設備,如防爆馬達、感測器、泵浦或堆高機)等。
(三)列於豁免清單之產品,其電池需由獨立專業人員進行拆卸與更換,而非由消費者自行操作。
四、更新版指引:執委會亦同步通過可攜式電池之可拆卸性與可更換性之更新版指引(guidelines),以提供產品製造商如何適用新豁免條件之指導(guidance)。(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