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宏利亞洲ESG收益成長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宏利亞洲ESG收益成長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澳幣及南非幣計價發行,自110年5月19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6個月後,投資於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及存託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等任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且投資於外國國家或地區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投資於「亞洲ESG概念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
該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