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炒匯 央行要求結匯行落實輔導申報責任

2025/12/26 05:13

MoneyDJ新聞 2025-12-26 05:13:29 陳怡潔 發佈

為避免外資炒匯影響匯市穩定,中央銀行24日宣布「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訂下明文規定,要求結匯行落實輔導結匯申報的責任,強化規範力道以遏止炒匯。

央行宣布,為強化銀行業落實央行外匯管理規定及提升銀行業作業效率,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收支或交易資料申報應注意事項」;其中,明訂銀行業受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之新臺幣結匯申報案件,應確認與其申報結匯性質相符,以強化銀行業落實輔導結匯申報責任。

過去央行主要將保管行視同申報義務人,需對匯入資金的用途真實性負責,本次修正則明文要求結匯行需確認資金用途是否與申報結匯性質相符。對此,央行外匯局副局長洪櫻芬表示,央行每年都會針對相關法規進行檢視,本次修訂並非新增限制,而是針對原先就存在的結匯原則和銀行責任,予以文字化、明確化;通常保管行和結匯行會是同一家銀行,但因屬不同部門,央行本次修正則強化文字,以釐清各自的責任和義務。未來結匯行在受理外資結匯時,應建立內部機制,確認外資是否確實依其申報性質進行交易。

她並表示,央行歡迎外資來台投資資本市場,但希望資金匯入後要確實投資,若匯入後沒有依照申報內容去投資股票,其實是在等台幣升值,這種情況央行並不樂見;而未來若發現資金進出與申報不符,央行會要求保管行或結匯行提出改善措施。

另外,今年5月時台幣暴力升值,當時即發生外資涉炒匯的情況,央行因此啟動專案金檢,媒體詢問當時是否有保管行或結匯行受罰?洪櫻芬表示,上半年確實有發現外資錢進來,卻沒有實際投資股票,而是在短期停泊後匯出的狀況,當時的處分是要求銀行提出改善措施,而因後續都有落實,因此並未予以處罰;若根據「管理外匯條例」,若違規情節嚴重者,可處以3萬至6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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