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08-31 17:21:25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中央銀行31日宣布,已於今日簽署「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各自同意一家貨幣清算機構。央行總裁彭淮南表示,將在簽署60天內完成法律程序,並將盡快成立清算行,成立清算行後DBU(外匯指定銀行)即可承作人民幣業務;另外,央行已與金管會談好,下週OBU與OBU間即可相互拆借人民幣。
央行今日宣布已於今日簽署「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MOU),雙方將各自同意一家貨幣清算機構,為對方提供己方貨幣之結算及清算服務。央行表示,簽署「合作備忘錄」,不但落實了「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也是兩岸貨幣管理機構合作的重要里程碑。目前雙方已積極進行相關準備工作,包括修訂法規及選定清算行等,以期貨幣清算機制及早實質運作,並將探討「兩岸貨幣互換機制」(SWAP)等其他合作事宜。
對於清算上路的時間表,央行總裁彭淮南指出,將在簽署60天內完成法律程序、送交行政院。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是人民幣清算服務的起步,央行會盡最大努力與對岸協商,使該項服務儘早落實,但也要請大家了解,事涉兩岸,時程非我方所能完全掌控。
彭淮南表示,落實時間希望越快越好,央行會用最快的速度處理;但他也舉香港為例,香港金管局與大陸人民銀行於2003年11月簽署諒解備忘錄後,到2004年2月25日香港人民幣清算服務才正式啟動。
彭淮南並指出,已經與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談妥,下週起OBU與OBU間即可相互拆借人民幣,但DBU承作人民幣要等清算行成立,因為要成立清算行才能進行人民幣拋補。
而對於台灣方面清算行的條件,彭淮南表示,第一個條件是必須在大陸有分行,現在台灣共有9家銀行在大陸有分行;央行將會公佈公正公平的選擇標準,盡快建立清算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