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對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於109年3月27日及110年3月17日董事會通過取得關係人使用權資產及關係人捐贈等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及第43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證交所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