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擬放寬及簡化新型基金批准程序,未來散戶可投資更多新型基金
一、依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本(2026)年7月10日報導,為因應散戶投資人對多元且較複雜投資產品需求日益成長,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規畫修訂「集體投資計畫準則」(Code on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 CIS Code),透過簡化批准程序,加速新型基金產品上市。相關修訂草案將於7月9日至8月10日展開國內公眾諮詢程序。
二、金管局表示,隨著新加坡市場對符合不同投資目標的新型基金需求持續增加,惟部分產品因不符現行投資準則,因此將新增「另類基金」(Alternative Funds)附錄,以與傳統基金區分,將允許大量運用衍生性產品、投資曝險較集中,在符合投資人保障措施及強化資訊揭露要求下,向散戶投資人公開發售。例如:
(一)「期貨型單一產品基金」(Futures-based Single-Commodity Funds):建議納入「另類基金附錄」架構管理。此類基金主要投資原油、天然氣、黃金及黃豆等產品期貨合約,以追蹤產品價格走勢,而非持有實體資產或股權。此外,為避免投資人誤認為「指數股票型基金」(ETF),該基金名稱不得使用ETF或類似字樣;
(二)「單一國家政府債券基金」(Single-Country Government Bond Funds):主要投資特定國家政府發行之公債。建議此類基金直接修訂現行準則,取消對發債國最低信用評等要求,但仍保留基金投資標的相關限制,以兼顧投資彈性與風險控管。
三、在批准時間方面,金管局規畫,大多數另類基金之監管要求可於約三個月內完成制定,待相關保障措施建立後,符合既定要求之同類型基金可於21天內完成核准程序,以加速產品上市。
四、新加坡交易所(SGX)表示,金管局上述之修訂,將有助提高新加坡作為基金上市地之吸引力,並深化星國投資產品生態系統,提升市場流動性,進一步鞏固新加坡作為全球財富管理及資產管理中心之地位。SGX未來將持續完善相關規範,支持產品創新及因應市場需求,維護投資人的權益。(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