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3236)千如-本公司民國112年無償配發新股及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壹、本公司於民國112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民國11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20,797,17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12,079,71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2年9月8日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貳、前項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將於民國112年10月26日先行以新股權利證書上櫃買賣。
參、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一)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
(二)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三)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四)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五)F113020電器批發業。
(六)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七)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八)F213010電器零售業。
(九)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十)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十一)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十二)F401010國際貿易業
(十三)CA0299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十四)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十五)CQ01010模具製造業。
(十六)F106030模具批發業。
(十七)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1,500,000,000元,分為1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929,208,960元,分為92,920,8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楊梅區楊湖路一段422號。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民國68年4月28日訂立,於民國112年6月9日復經第二十六次修訂。
七、董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設置董事7-11人,目前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2人)。
八、本次發行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一)自民國11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20,797,17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新股12,079,717股,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無償配發130股。
(二)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作為帳簿劃撥之費用。
(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登記資本額新台幣1,500,000,000元,分為1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50,006,130元,分為105,000,61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計劃用途:配合營運所需。
十一、本次增資新股擬於112年10月26日以新股權利證書上櫃買賣,並採無實體發行。增資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股票換發,新股權利證書終止上櫃日期及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之。
肆、除前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外,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2,301,015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24元。本次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12年10月26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伍、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定民國112年10月1日為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2年9月27日起至民國112年10月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2年9月26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