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429)聚紡-本公司因股份轉換案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3條規定公告相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1/04/29
2.公司名稱:聚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與興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采公司)進行之股份轉換案,業經民國(以下同)111年3月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且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1年5月31日。
自股份轉換基準日起,本公司將成為興采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若任一方無法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前取得必要之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或完成董事會及/或股東會決議等相關必要程序,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與興采公司共同協商調整股份轉換基準日並公告之。
(2)本股份轉換案之換股對價為由興采公司支付本公司股東每1股普通股現金新臺幣5元以及興采公司新發行普通股1.2股作為對價(如有依本股份轉換契約中所約定應予調整之情事者,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與興采公司另行協議調整之)。
(3)本公司已依相關法令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買中心)申請終止股票上櫃買賣,本公司後續將向主管機關申請有價證券停止公開發行
(4)本公司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3條之規定公告,股東應於股份轉換基準日一日前(111年5月30日)將其持有之股票提出於本公司;未提出者,其原持有之股票
日前將其持有之股票提出於本公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