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潤113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11/12交付

2024/11/06 11:13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6186)新潤-公告募集及交付本公司113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依據:
一、本公司113年8月13日董事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業經呈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11月5日證櫃債字第1130009814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三、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辦理。
四、依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新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貳億肆仟萬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三)公司債之利率:固定年利率1.97%。
(四)公司債償還期限及方法: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一年至第四年每年各償還發行總額百分之十五,屆滿第五年償還發行總額百分之四十。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工具籌資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108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本金,預計於113年第四季執行完畢。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
1.108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300,000,000元;
2.111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500,000,000元;
3.112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500,000,000元;
4.113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800,000,000元。
截至民國(下同)113年9月30日止,共計新臺幣2,100,000仟元。(另截至113年10月24日止,未償還公司債之數額未有變動。)
(八)公司債發行之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113年6月30日止,額定股本總額為新臺幣貳拾億元整(NT$2,0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壹億肆仟玖佰玖拾捌萬陸仟壹佰貳拾玖股(149,986,129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壹拾肆億玖仟玖佰捌拾陸萬壹仟貳佰玖拾元整(NT$1,499,861,290元),另截至113年11月5日止,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壹拾柒億貳仟肆佰捌拾肆萬陸仟元整(NT$1,724,846,000元)。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13年6月30日止,該項餘額為新臺幣參拾貳億參仟陸佰萬伍仟元整(NT$3,236,005仟元)。
(十一)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二)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臺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1樓。
(十四)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其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為委任保證契約,其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本公司債委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
(二十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
1.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2.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訂於113年11月12日開始募集及完成募集發行,債券並於當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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