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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6)宇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盈餘分派案之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293,220元,發行股數2,529,322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0.00001384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
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及辦理相關事宜。
(2)嗣後因其他因素造成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
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使股東配股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