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3-03-07 09:30:58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大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試點辦法正式修訂實施,擴大試點機構類型、放寬投資範圍限制等新規落實。其中,取消原規定中的投資股債比例限制;試點機構、投資範圍雙雙擴容,投資股債比例限制取消
大陸證監會6日晚間公布了《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和《關於實施<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的規定》。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發佈的試點辦法與原有規定相比著重修改了兩方面內容。
一是擴大試點機構類型,境內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香港子公司或註冊地及主要經營地在香港地區的金融機構將可以參與試點;二是放寬投資範圍限制,允許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主決定產品類型,RQFII在經批准投資額度內,可以投資於在證交所交易或轉讓的股票、債券和權證;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產品;證券投資基金;股指期貨;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工具。同時可參與新股發行、可轉換債券發行、股票增發和配股的申購。
此外,這次修訂的法規明定RQFII投資範圍和持股比例等相關要求,即單個境外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0%;所有境外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總和,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30%。
另外,試點機構將持續擴充,境內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香港子公司或註冊地及主要經營地在香港地區的金融機構將可以參與試點;投資範圍擴容,可以投資股票、債券和權證,銀行間債市固定收益產品,基金、股指期貨,可參與新股發行、可轉換債券發行、股票增發和配股的申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