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法》規定,新建資料中心至少10%廢熱須再利用

2024/08/13 11:19

蓬勃發展的資料中心是禍還是福?

一、德國電視二台(ZDF)新聞節目zdfheute本(113)年8月9日報導萊茵美茵都會區(Rhein-Main-Gebiet)為歐洲最大網際網路樞紐,德國約2/3 資料中心IT效能(deutschen Rechenzentren verfügbaren IT-Leistung)皆集中在此區。亞馬遜(Amazon)此前宣佈將在2026年前投資100億歐元於德國資料中心的基礎建設,其中88億歐元將投資在萊茵美茵都會區的黑森邦(Hesse),而日本電信集團NTT亦計劃在美茵茲附近Nierstein的前美軍軍事基地興建資料中心。

二、儘管資料中心發展蓬勃,仍有耗電量、廢熱產量大以及發展無序等問題待解決,相關問題及可能解法摘述如下:

(一) 耗電量、廢熱產量大:一個中型資料中心耗電量相當於一個德國小鎮耗電量,而伺服器的持續冷卻不僅消耗電力亦會產生廢熱,自去年起,《再生能源法》(EEG)規定,新建資料中心至少10%的廢熱必須要再利用,因此廢熱導入建築物供熱系統成為一解方。例如在Hattersheim未來將有600戶家庭使用數據中心的廢熱;而在法蘭克福北部,能源供應商Mainova正在建造自己的數據中心,所產生之廢熱未來將供應Batschkapp音樂廳熱能。

(二) 發展無序:Mainova Webhouse GmbH執行長認為數據中心與供熱系統結合潛力無窮,然而環境與自然保護聯盟(BUND Hessen)表示倘伺服器園區距離很遠,或是在小區域內產生太多廢熱,就很難找到相應的用戶,因此要求未來在區域規劃中納入資料中心建設,避免資料中心無節制的成長。(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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