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臨時動議通過可訴諸法律 吳東亮稱最後手段

2013/06/21 13:21

精實新聞 2013-06-21 13:21:28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台新金(2887)21日舉行股東會,對於彰銀(2801)與台新金的合併案爭議,股東阿土伯於會中提出臨時動議,授權台新金董事長必要時向法院提出告訴或行政訴願,獲得在場股東一致通過;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表示,一開始還是要先尋求各種管道,包括先在彰銀董事會討論,行政救濟是最後手段。

阿土伯表示,94年彰銀因財務問題,以國際標方式招標發行特別股14億股,台新以超出底價的26.2得標,台新表面上雖已接收經營權,但主導權卻被財政部霸占不放,因此,為維護股東權益,他提出臨時動議,請董事長負起對公司即股東的責任,促請彰銀盡速研究「彰銀合併台新銀」的可行性,並授權董事長於必要時向法院提出告訴或行政訴願。該臨時動議獲得在場股東100%同意而照案通過。

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附圖)則在會後表示,今天很感謝阿土伯的仗義直言,這次臨時動議獲得在場股東100%支持,台新金會積極尋求各種管道,尋求財政部支持,啟動這個研究案,是我們責無旁貸的責任。

他也強調,會盡快行動,但還是要想辦法先讓雙方坐下來談,走法律程序那絕對是不得已的時候才會做;彰銀董事會目前還沒談到合併的研究案,但財政部在彰銀董事會也有代表,他希望先在彰銀董事會討論,行政救濟是最後手段。

另外,他也澄清,過去媒體和他們自己都覺得這個問題是二次金改的案子,但最近重新檢視過後,發現事實上彰銀增資的決定,是早在民國92年10月政府提出二次金改前的一年半就已經提出,主因是1997年金融危機使彰銀受傷慘重,當時彰銀有很大的增資需求;所以台新與彰銀案其實不是二次金改的案子,因此被調查也查不出什麼東西。

而對於若讓台新銀併入彰銀,會不會捨不得失去台新銀的這塊招牌,吳東亮引用莎士比亞的名言「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smell as sweet.」,指出做這個決定是比較難過一點,但本質是好的,若名字不一樣,東西還是好的;當時會進行這個案子,就是因為台新和彰銀互補性很強,這幾年彰銀也變成很好的機構,而台新的成長更快,希望有機會「強強併」。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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