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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7)萬泰銀行-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正以私募方式發行次順位無擔保強制轉換金融債券之發行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12/11
2.公司債名稱:萬泰銀行次順位無擔保強制轉換金融債券
3.發行總額:新台幣198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仟萬元或其整倍數,按面額十足發行
5.發行價格:每股2元(最初轉換價格)
6.發行期間:5年
7.發行利率:
年度 利率
第1年 年利率6.00%
第2年 年利率6.00%
第3年 年利率4.00%
第4年 年利率4.00%
第5年 年利率4.00%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資本結構以支應未來業務成長資本需求
10.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視市場狀況決之
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視市場狀況決之
13.賣回條件:不適用
14.買回條件: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未定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目前不適用
17.其他應敘明事項:刪除發行辦法第10.(1):「本轉換金融債券持有人在發行日後一年內,不得轉讓本轉換金融債券。在發行日一年後,本轉換金融債券持有人得轉讓本轉換金融債券予符合證券交易法所訂資格之投資人,但於到期日前,每三個月內之轉讓總額,不得超過全部已發行並流通在外之本轉讓金融債券本金之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