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4-01-09 10:55:41 記者 顏廷容 報導
大陸銀監會昨(8)日發布《商業銀行全球系統重要性評估指標披露指引》,《指引》中要求符合一定條件的銀行從今(2014)年起須披露12項衡量全球系統重要性的指標,以促進銀行改進內部管理信息系統和管理水平,增加業務透明度。此舉並且凸顯了監管層對於提升銀行業監管標準決心,同時也有利於防範銀行業系統性風險。
依據上述《指引》規定,上一年年末調整後的表內外資產餘額為1.6兆元(人民幣,下同)以上或者上一年度被認定為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商業銀行應當揭露全球系統重要性評估指標相關信息。
據瞭解,根據上述《指引》,符合條件的銀行共有13家,分別為:中行、工行、農行、建行、交行、中信、光大、華夏、平安、招行、浦發、興業、民生。
另外,該12項指標包括調整後的表內外資產餘額、金融機構間資產、金融機構間負債、發行證券和其他融資工具、通過支付系統或代理行結算的支付額、托管資產、有價證券承銷額、場外衍生產品名義本金、交易類和可供出售證券、第三層次資產、跨境債權和跨境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