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大慶證券公司申請合併富順證券公司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12月8日核准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富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擴大經濟規模以提升競爭力,爰經合併雙方股東會決議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併富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並於原址籌設2家分公司經營證券及兼營期貨經紀業務。 合併後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紀業務據點增為14處,預計市占率約為0.65%,合併後可整合重疊之業務,有效發揮資源整合效益。(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