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9-06-26 10:40:53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針對美媒報導指出,美法官認為,在調查北韓違反制裁案中,有三家大型中資銀行在調查過程當中,拒絕遵守傳票的要求,蔑視法庭;其中1家銀行有可能遭到美國政府禁止與美國銀行系統有業務往來。對此,中國銀行業協會昨(25)日於官網發文表示,美國法院運用「長臂管轄權」的廣泛性,令中資銀行無辜捲入美國法院的案件進而飽受訴訟之累,並強調中資銀行依法不應履行美國法院判決。
中國銀行業協會首席法律顧問卜祥瑞說明,目前,一些大型的中資銀行在美國都設有分支機搆,美國法院通常就是以這些分支機搆作為「連接點」,認定這些銀行與美國法院之間具有最低限度聯繫,進而對這些銀行總行甚至中國境內分行行使管轄權;即便是那些在美國沒有分支機搆的中資銀行,只要利用美元清算系統開展跨境業務,也可能被美國法院以從美元清算系統獲益為由,認定這些銀行與美國法院之間存在最低限度聯繫。
卜祥瑞指出,中資銀行遭美國法院長臂管轄的情況,通常是中資銀行境內機構的客戶是美國法院案件的被告或被執行人,中資銀行僅因是被告或被執行人在中國境內的開戶機構而被捲入訴訟,並被美國法院判決履行跨境送達、調查取證及協助凍結、扣劃財產等義務。若銀行不予履行,就有極大可能被美國法院判定藐視法庭並被處以高額罰金等處罰。在這些案件中,中資銀行本身往往並無不當行為,與案件原、被告雙方的爭議也沒有任何關聯;但由於美國法院運用長臂管轄權的廣泛性,中資銀行被無辜捲入美國法院的案件中。
卜祥瑞表示,美國法院未經中國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同意,僅依據其國內法,就判決中資銀行向美國案件原告直接提供受到中國法律嚴格保護的中國境內機構的客戶資訊,屬於典型的對中資銀行行使長臂管轄權,明顯違反《商業銀行法》、《民事訴訟法》、《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等一系列中國法律相關規定,中資銀行依法不應該履行美國法院的判決。
卜祥瑞也指出,透過司法協助途徑從其他國家獲取證據材料作為一種國際社會公認的合理取證方式,被廣泛運用於跨境調查取證,中美兩國之間也有相應制度安排,並且實施管道暢通、有效。具體而言,有關民事司法協助,中美兩國都是《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的締約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中美兩國之間簽訂有《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因此,美國案件原告完全可以依照上述條約的約定,透過司法協助的合法途徑,向中資銀行調取中國境內的客戶資訊,中資銀行將予以配合,依法提供協助。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昨日亦回應表示,中方一貫反對美方對中國企業進行所謂「長臂管轄」。希望美方加強與各國在金融監管等領域的雙邊合作,包括合乎各方國內法的資訊交流,透過雙方司法協助和監管合作管道解決跨境資訊共用問題。